隐私政策/住宿条款和条件

Auberge Homachi Mikuni Minato 尊重顾客的隐私,遵守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法律法规,并极其谨慎地使用个人信息。

为了顺利开展业务,我们收集和使用客户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 本公司将妥善保护这些客户的个人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视为一项重要责任,为了履行这一责任,我们按照以下政策处理个人信息。

(1) 除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适用于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法规外,我们还将遵守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公认惯例并妥善处理。我们还将努力酌情改进我们的处理方式。

(2) 我们将明确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规定,并确保员工充分了解。我们还要求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妥善处理个人信息。

(3) 获取个人信息时,将明确并通知或公布使用目的,并根据使用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4) 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妥善管理个人信息,以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丢失、篡改等。

(5) 我们将通过指定的联络点受理客户提出的披露、更正、删除或停止使用其个人信息的请求,并真诚地予以答复。

具体而言,个人信息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结合酒店业务和会员组织管理,我们获取业务执行所需的个人信息,但该个人信息将用于以下目的。

预订功能的操作、住宿服务的提供、通过问卷调查等收到的意见的回复、询问的回复、因自身原因需要与顾客联系时以及本公司的其他服务与一般提供相关的使用当本公司发送时季节贺卡、各种信息(包括本馆举办的活动)、DM、电子邮件。

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除非是在实现“2.使用目的等”中规定的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提供给第三方,或者出现以下情况时。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或提供。

(1) 获得顾客同意时

(2) 以无法识别个人身份的方式披露或提供统计数据时。

(3)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披露或提供时。

(4) 为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而有必要且难以获得客户同意时,或国家或地方政府执行公共事务时需要配合客户的情况。并且存在获得客户同意可能妨碍相关工作执行的风险。

如果客户要求披露本公司所持有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在确认提出要求者的身份后,在合理的期限和范围内予以答复。

如果您希望更正、添加或删除本公司持有的您自己的个人信息,请确认您是提出请求的人,并确认该信息在某些情况下是不正确的。合理期限和范围内的信息。

对于本公司持有的个人数据,如果客户希望暂停使用或删除自己的信息,我们将确认提出请求的人是该人,然后要求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请求和范围以停止使用或删除它。
如果我们暂停或删除部分或全部这些信息,我们可能无法提供满足您要求的服务,因此我们可能无法回应暂停使用或删除信息的请求,请您理解与配合。(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我们也有可能无法回应暂停使用或删除信息的请求。)

上述4.5.6关于我们公司持有的个人数据。我们通过以下方法接受有关请求和其他个人信息的询问。
请注意,我们可能无法回应不遵循此接收方法的披露等请求。

(1) 申请程序 请直接前往以下窗口,或通过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至以下地址进行申请。
当我们收到您的请求时,我们将提供有关接收程序的详细信息,但我们将通过以下联系点和方法确认您是该人(或您的代理人)后,以签发文件或其他方式答复您的请求。做。另外,根据您的要求内容,可能需要提交本公司规定的申请书。

Auberge Homachi Mikuni Minato Hotel Front Building 913-0045 福井县堺市三国町南本町 3-4-39(NTT 三国局大楼 1 楼)
电话:0776-82-0070

(2) 如果您通过出具文件来回应费用公开等请求,则每次请求将收取 500 日元的费用,您需要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

我们公司致力于不断改进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处理。此外,我们可能会根据需要修改本隐私政策。

第1条

1. 本酒店签订的住宿及相关合同,适用本条款的规定。
取决于法律或习俗。

2. 如果本酒店在不违反法律和惯例的范围内接受特别协议,则无论前款的规定如何,均以该特别协议为准。

第二条

1. 想要与本酒店申请住宿合同的人必须向酒店提供以下信息。

(1) 宾客姓名

(2) 住宿日期及预计抵达时间

(3) 申请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住宿费缴纳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2. 住宿客人在住宿期间要求在前款第(2)项规定的住宿日期之后继续住宿时,本酒店可以在提出要求时申请新的住宿合同来处理。

第三条

1. 住宿合同在本酒店接受前条规定的申请时成立。
但酒店能证明未给予同意的,则不在此限。

2. 根据前款规定签订住宿合同时,必须在本酒店规定的日期之前缴纳本酒店规定的申请费,该费用仅限于住宿期间的基本住宿费。

3. 申请费首先适用于客人应支付的最终住宿费,如果适用第6条、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定,申请费将适用于取消预订费用和赔偿。我们将按照金额顺序分配资金,并退还剩余金额。

4. 如果未在酒店根据同项规定指定的日期之前缴纳第 2 项规定的申请费,则住宿合同无效。

第四条

1. 尽管有前条第 2 项的规定,酒店也可以接受签订​​合同后无需支付同项规定的申请费的特别协议。

2. 酒店在接受住宿合同申请时,未要求支付前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押金或未明确支付申请押金的日期时,应按照酒店在住宿合同中规定的特别约定进行。前款将被视为。

第五条

在下列情况下,酒店可能不接受住宿合同的签订。

(1) 住宿申请不符合本条款的规定时。

(2) 因满员而无空房时。

(3) 由于自然灾害、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而无法住宿时。

(4) 住宿者被认为有可能做出违反住宿相关法律法规、公共秩序或良好风尚的行为时。

(5) 住宿者是《防止黑社会成员不正当行为法》(日本法第 77 号)规定的黑社会成员、黑社会成员等或其关联人。 1991)或其他反社会势力(以下简称“有组织犯罪集团等”)。

(6) 住宿者是受有组织犯罪集团或其成员控制其业务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时。

(7) 住宿者是法人或法人的成员,且该法人的高级职员是有组织犯罪集团等的成员时。

(8) 住宿者有给其他住宿者带来重大不便的行为时。

(9) 住宿者对设施或设施工作人员提出暴力、恐吓、勒索、胁迫性的不合理要求,或要求超出合理范围的负担,或已知有过类似行为时。

(10) 明确认定住宿者患有传染病时。

(11) 当被要求承担超过合理的住宿负担时。

(12) 住宿者的身体、衣物等被发现极其不洁,可能给其他住宿者带来麻烦时。

(13) 意识到存在因醉酒或其他暴力行为而给其他顾客带来不便的风险时。

(14) 其他都道府县条例等适用的情况。

第六条

1. 住宿客人可以通过通知酒店解除住宿合同。

2. 如果客人因自身原因取消全部或部分住宿合同,酒店将收取附表2所列的取消费用。

3. 如果客人在预计抵达时间(未注明预计抵达时间的预订,时间由酒店确定)两小时后未与客人联系,则酒店可能会取消住宿合同。因为已被客人取消。

第七条

1. 在下列情况下,酒店可以解除住宿合同。

(1) 住宿客人符合第 5 条第 3 项至第 14 项的情况时。

(2)在卧室内吸烟、乱动消防设备等或其他不遵守酒店使用规定的行为。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住宿时。

2. 本酒店根据前款规定解除住宿合同时,对于尚未提供的住宿服务等,不向住宿客人收取费用。

第八条

1. 客人必须在入住当天抵达酒店时在前台登记以下信息。

(1) 客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 外国人:国籍、护照号码、入境地点、入境日期

(3) 出发日期及预定出发时间

(4) 本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2. 如果住宿客人打算使用住宿券或信用卡等可以替代货币的方式支付第 12 条规定的费用,则客人必须在登记时按照前述规定提前出示这些信息。段落。

第九条

1. 客人可使用酒店客房的时间为入住时间至退房时间,由酒店确定。但是,如果您连续入住,则除抵达当天和出发当天外,全天都可以使用。

2.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酒店也可以在同款规定的时间以外接受客房的使用。在这种情况下,酒店将收取额外费用。

3. 即使在根据前两款允许住宿客人使用客房期间,酒店也可以进入客房并采取必要的安全和卫生管理措施。

第十条

客人必须遵守酒店制定并在酒店内张贴的使用规则。

第十一条

1. 酒店设施的营业时间将在您客房内的信息板上公布。

2. 前项所列时间如有必要,可临时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以适当的方式通知您。

第十二条

1. 客人需支付的住宿费等详情见附表1。

2. 申请延期时,前款规定的住宿费等的支付,应使用入住时酒店前台认可的货币、住宿凭证、信用卡等支付住宿期限,或者酒店要求时我会提供。

3、即使酒店向客人提供客房且客人能够使用房间后自愿选择不入住,仍将收取住宿费。

4. 如果酒店的住宿方案包含早餐、午餐、晚餐或附加服务,即使客人自愿选择不吃或不使用餐食,仍将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

对于因住宿合同及相关合同的履行或不履行而给客人造成的任何损失,酒店将予以赔偿。但非因酒店原因造成的损坏则不在此限。

第十四条

1、如因酒店原因无法向客人提供约定的客房,酒店将在征得客人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为客人提供约定的房间,除非因自然灾害造成困难。或其他原因,我们将安排其他住宿。

2.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如果本酒店无法安排其他住宿,则本酒店将支付相当于取消费用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将适用于损害赔偿金额。但因非酒店原因无法提供客房的,不予支付补偿费。

第十五条

1. 如果客人留在前台的物品、现金或贵重物品发生丢失或破损等损坏,酒店将赔偿该损坏,但损坏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但是,如果住宿客人未能申报现金和贵重物品的种类和价值,酒店将赔偿最多 100,000 日元的损失。

2. 对于住宿客人带入酒店的物品、现金或贵重物品的任何丢失、损坏或其他损坏,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酒店故意或重大过失。 。

第十六条

1. 如果客人的行李在客人入住前到达酒店,酒店仅在客人抵达前得到酒店同意的情况下负责寄存行李,并在客人入住时将其交给客人在前台。

2. 如果客人退房后将行李或个人物品遗留在酒店,酒店将根据失物招领法进行处理。

3. 前2项的情况下,本酒店对住宿客人的行李或个人物品的保管责任,在第1项的情况下,按照前条第1项的规定执行,在第1项的情况下,按照前条第1项的规定执行。前项情形,适用同条第2项规定。

第十七条

当客人使用酒店停车场时,酒店将车位出租,且不承担车辆管理责任,无论车辆钥匙是否委托给客人。但若酒店在管理停车场时故意或过失造成损害,酒店将负责赔偿。

第十八条

1. 如果因住宿客人的故意或过失给酒店造成损失,住宿客人应向酒店赔偿损失。

2. 客人之间发生纠纷或造成损害时,须要求当事人赔偿损失并解决纠纷。

第十九条

顾客有责任在酒店内通过电脑、手机等使用互联网、电子邮件和其他通讯方式。对于用户在使用此类通讯时因系统故障、无线电干扰、停电或其他原因而遭受的任何损害,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如果酒店或第三方在使用此类通信时因事前或事后认为不当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酒店应对酒店或第三方进行赔偿。

第二十条

本条款和条件以日语和英语书写,但如果日语和英语版本之间存在任何差异或不一致,则以日语版本为准。

第二十一条

与基于本条款和条件的住宿合同以及相关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根据日本法律法规,仅在对我们酒店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日本法院解决。

附表1 住宿费等明细(涉及第十二条第一项)

客人应付的总金额 分解
酒店费 1.基本住宿费(房费、早餐、晚餐)
额外费用 2.额外的食物和饮料(正餐和其他食物和饮料),
3.其他使用费
消费税、住宿税等

“备注”
1.基本住宿费用以酒店网站公布的价目表为准。
2.本酒店儿童与成人同价,但小学生以下不提供寝具和餐食的儿童无需支付费用。但是,儿童和婴儿的价格可能会根据季节和住宿计划而定。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以适当的方式通知您。

附表2 取消费用(与第六条第二项相关)

没有出现 当日 7 天前 14天前 21天前
最多 14 人 100% 100% 20% - -
从15人到99人 100% 100% 80% 20% -
100人以上 100% 100% 80% 20% 10%

(备注)
1. %是取消费用与基本住宿费的比率。
2.如果发生部分变更,例如缩短合同天数或减少团体客人的房间数量(5间或更多房间),我们将收取附表2中所有天数和房间数量的取消费用。
3.如果团体客人(5间以上客房)的一部分取消合同,则少于客房数量的10%(小数部分取消),则无需支付取消费用。
4、各住宿合同如有特殊规定,我们将遵守其规定。

联络方式

电话。+81-776-82-0070